10月10日消息,交通部今日下午正式对外发布了《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。 其中对于近两年迅猛发展的网约车(
10月10日消息,交通部今日下午正式对外发布了《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。
其中对于近两年迅猛发展的网约车(专车),《暂行办法》从定位、运价、准入门槛、经营行为等方面予以规范。对此,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师、知名IT评论家魏武挥表示:“《暂行办法》通过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,禁止私家车等方式,彻底消灭了共享经济。”
据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网约车应在车辆标准、服务标准和价格等方面与巡游车实行错位发展、差异化经营。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,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。同时,对于网络约车经营者、车辆及驾驶员方面,《暂行办法》中还设定了准入门槛。
对于业内一直关注的私家车问题,《暂行办法》中也给予了明确的答复。据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,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,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(私家车包括在内)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。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、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。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、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(即私家车拼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)。
此外,《暂行办法》还对网络约车的运价加强了管理。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。网约车经营者要合理确定运价结构和水平,实行明码标价。《管理办法》还对网约车经营者低价倾销和奖励、促销等行为作出规定,要求实行市场奖励、促销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,并提前10日将方案向社会公告。
综上来看,此次交通部发布《暂行办法》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管理办法无异,对网络约车这个新兴事物制定出一套严格的管理标准。在魏武挥看来,这套《暂行办法》发布的最终结果,将会做出了一个“高级版昂贵版出租车”。